全所各位编制内职工: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央保中心)通知(央保函〔2021〕25号)要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扣缴年度为每年1月至12月,缴费比例为个人8%,单位16%,缴费工资基数为在编职工2020年度的月均工资,包括本人2020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规范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工改保留补贴、绩效工资(限高线以下部分)。2021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是28221元,下限是5644元。人事处将在11月份工资中按要求予以调整。
由于央保中心今年基数调整工作启动较晚,故在11月份调整缴费基数的同时,核准自2021年1月起的新基数,并进行结差核算。人事处将在央保中心出具补缴和退收明细后,开展多退少补工作。
职业年金缴费工资基数与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一致,缴费比例为个人4%,单位8%。
请各位编制内职工关注工资变化!如有问题请与我处联系,联系方式:陆璐 4970。
人事处
20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