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特殊人才津贴”实施办法》(半发人字〔2021〕14号)文件精神,现开始受理2021年度特殊人才津贴申请事宜。请有意申请的老师,填写《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特殊人才津贴审核表》(附件1)双面打印并签字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合并,于2021年12月30日17点前提交至人事处1#708室亓宪明处,逾期不再受理。
特别说明:
1、依托科研项目或人才项目提交的申请,项目有执行期的,申请次数不能超过依托项目的执行周期。如:某项目执行期为3年,则依托该项目可申请的特殊人才津贴最多为3次。按项目周期计算已满申请次数的,不再受理。
2、特聘研究岗位入选者将执行协议薪酬,无需申报。
人事处
2021 年 12 月 17日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特殊人才津贴”实施办法》 半发人字〔2021〕1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