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原则
聚焦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使命定位,为了激励和稳定支持一批核心骨干人才聚焦半导体科学与技术主责主业,潜心从事相关基础前沿原始创新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骨干人才队伍,半导体所积极落实中科院特聘研究岗位制度,在现有专业技术岗位体系基础上,结合研究所科技创新事业发展需要,设置特聘研究岗位。岗位管理坚持因事(国家或院重大任务)定岗、依岗定责、按岗考核,强化干事导向,突出分类评价,加强稳定支持,实行动态调整。
根据《中国科学院特聘研究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特聘研究岗位选聘工作的通知》、《关于第二批特聘研究岗位选聘工作的相关补充说明》相关要求,以半导体所发展规划和人才高地建设的目标为指引,结合研究所承担的国家(院)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创新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国重重组工作等的实施情况,有序地开展半导体所首批特聘研究岗位设置与选聘相关工作。
二、岗位与职责
1、特聘研究岗位分为特聘核心岗位和特聘骨干岗位两类。根据从事不同科研活动特点,岗位类型分为基础原创类(主要从事基础前沿交叉原始创新工作)和技术攻坚类(主要从事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等国家重大科技攻关)。
2、特聘核心岗位职责及要求
基础原创类:作为团队领衔科学家或在国内外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术带头人,聚焦科技前沿的重大科学问题、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中的基础科学问题,开展基础前沿交叉研究和原始创新工作。能够带领团队在基础前沿交叉领域做出系统的、原创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活跃在本领域国际学术前沿。
技术攻坚类: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牵头承担国家(院)等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创新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能够带领团队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具有准确把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视野,以及优秀创新团队的领导能力,保证2/3以上工作时间从事牵头的攻关任务;或为科研攻关、系统集成、工程任务、产业应用中不可或缺的核心技术支撑人才。
3、特聘骨干岗位职责及要求
基础原创类:作为国内青年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聚焦科技前沿和国重重组与建设工作中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国家重大需求中的基础科学问题,开展基础前沿交叉研究或创新探索工作。能够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原创成果;为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供知识和技术基础;提出具有重要创新价值的学术思想;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在国内同行中具有竞争优势,敢于挑战科学难题,能够潜心研究。
技术攻坚类:作为科研攻关骨干或技术骨干,承担或以重要身份参与国家(院)等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创新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在高技术项目中承担重大科技攻关等。能够在重大科技攻关中发挥关键骨干作用,创造性地解决工程科学技术难题或作出重要贡献;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全职全时从事重大科技攻关;或为科研攻关、系统集成、工程任务、产业应用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技术支撑骨干。
三、岗位设置与基本任职条件
1、岗位设置原则:根据研究所科研发展规划和人才高地建设目标,结合研究所承担的国家(院)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创新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国重重组工作等的实施情况,由研究所领导集体研究确定特聘研究岗位设置。特聘研究岗位遴选聘任坚持稳优扶青原则,重点支持承担国家(院)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创新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参考重大任务清单)的核心及骨干人才,向重大科技攻关中的中青年科研骨干倾斜。根据全院总体资源配置情况及研究所实际情况,我所第二批可供选聘的特聘研究岗位63个,其中特聘核心岗位21个,特聘骨干岗位42个。研究所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可供选聘的岗位数。原则上,特聘核心和特聘骨干岗位中技术攻坚类岗位数不低于基础原创类岗位数。
2、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爱岗敬业,遵守研究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违反科研诚信的不良纪录。
(2)特聘核心岗位主要在现有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上在岗人员中牵头负责国家(院)重大科技任务(具体见附件4:重大任务参考清单)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在半导体研究领域获得过国家认可的领军人才中遴选聘任,重点支持能够带领团队开展基础前沿交叉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等重大科技攻关的领军人才。
(3)特聘骨干聘任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对于符合岗位条件的女性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主要在专业技术七至三级在岗人员中承担国家(院)重大科技任务(具体见附件4:重大任务参考清单)的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在国重重组与建设工作中承担重要任务,以及在高技术项目中承担关键任务攻关的核心骨干人才中遴选聘任,重点支持青年拔尖人才、工程技术骨干、关键技术支撑人才。
(4)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任期间暂不纳入特聘研究岗位。
(5)国家级和中科院级高层次引进人才在执行期内暂不纳入特聘研究岗位,待执行期结束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纳入特聘研究岗位。
(6)符合岗位条件的未申报择优的院高层次引进人才备案人员可以申请第二批特聘研究岗位,在申请择优的当年年底自动退出特聘研究岗位的聘任。
(7)对于没有按责任书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重大科技任务,对研究所已经或即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研究人员,不纳入特聘研究岗位。待影响消除后视情况恢复特聘研究岗位的申报资格。
四、支持政策
1、特聘研究岗位人员实行协议薪酬制,不在本单位或外单位领取其他工资性收入(担任国科大的岗位教师所获得的报酬除外;评审费除外)。按照院协议薪酬的相关规定加强规范管理和指导调控。一旦发现,除协议薪酬外,在本单位或外单位领取其他工资性收入,按照研究所违反诚信的相关政策处理,不仅将所取得的额外收入退回研究所,同时也将承担取消其今后相关申报资格和岗位晋升资格等后果。如果课题组采取其他方式对岗位入选者给予额外收入补偿,一经查实,对当事人和课题组长均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2、协议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核心岗位基本年薪50万/人年,骨干岗位基本年薪30万/人年。绩效年薪水平将根据研究所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来核定。(首批继续在聘人员的薪酬按照首批的实施方案执行)。
3、特聘研究岗位人员执行协议薪酬的经费由院和研究所共同承担,院按照核心岗位50万元/人年、骨干岗位30万元/人年给予经费保障,不足部分由研究所统筹经费保障。
五、管理与考核
1、第二批遴选的特聘研究岗位人员的聘任,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特聘研究岗位人员承担的科研工作任务,结合本人现有岗位聘用合同有关条款,签订薪酬协议书和科研目标任务书。
2、针对承担重大任务执行期内已在聘的特聘研究岗位人员,研究所根据其重大科技任务完成实效、科研成果产出以及本人意愿等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续签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协议期满时,如果本人声明不再续签特聘研究岗位协议,在该重大任务执行期内将不再具有续签资格。
3、特聘研究岗位人员承担的重大科技任务执行期结束的当年年底,即自动终止特聘研究岗位聘任。从2023年1月1日起,在重大任务执行期结束的当年,需接受研究所组织的考核评审。考核排名后15%的人员暂停1年申报资格。
4、没有承担国家(院)重大科技任务的领军人才及与国重重组与建设工作相关的在聘岗位人员,以2年为考核期,研究所将组织考核评审,考核排名后25%的人员暂停1年申报资格。
5、对聘任期间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以及退休、调出单位的人员,即自动终止特聘研究岗位聘任。
六、遴选和聘任程序
1、申报和提名推荐。符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并获得课题组推荐的科研人员或有国重重组与建设工作组提名推荐的科研人员填写“特聘研究岗位意向表”(请见附件),并将纸质版意向表连同证明材料一份和电子版意向表于2022年9月28日17:00(星期三)前提交给人事处(1号楼708房间)。其中,核心岗位意向表提交给吴穹(电话:82304192,邮箱:qwu@semi.ac.cn),骨干岗位意向表提交给亓宪明(电话:82304956,邮箱:qxm@semi.ac.cn)。材料命名方式示例:特聘核心岗位意向表+姓名.docx。科研管理与质量控制处等职能部门审核重大科技任务和项目等情况。
2、组织遴选和聘任。研究所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组织专家评审遴选。遴选初步结果报党委会酝酿审议,征求学术委员会意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对拟聘任人选在单位内部公示。研究所将拟聘任人员上报人事局审批。
七、特别说明
1、重大科技任务的执行期(起止年月)以任务书为准。依托在研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时,该项目执行期结束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之后。今年已经获得重大科技项目资助通知,但执行期开始于2023年1月1日之后的符合条件的老师可以依托该项目申报。
2、首批岗位在聘人员按照首批特聘研究岗位实施方案的相关政策执行。如果首批岗位在聘人员想申报第二批特聘研究岗位,在正式提交申请的同时,即意味着于2022年底自动退出首批岗位的聘任。
3、在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中已经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人员(不含“项目正高”和“项目副高” )需以新的岗位职级身份申报相应的特聘研究岗位。
4、同时申报核心岗位和骨干岗位的人员,需要分别提交两份申请材料。
5、申请材料请勿涉及敏感信息。
6、供参考的“国家(院)重大任务(参考)清单”请见附件。
半导体研究所人事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