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社保局和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通知,北京市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扣缴年度为每年7月至次年6月。职工北京市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月缴费工资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2024年度职工月缴费工资基数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职工2023年正式入职时间不足一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为2023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2024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如下: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
缴费基数下限:6821,缴费基数上限:35283
住房公积金
缴费基数下限:2420,缴费基数上限:35283
人事教育处将在9月份工资中依据每位职工202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数作为扣缴基数进行调整并做相应补扣/退。编制内职工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待接到上级部门通知后再进行调整和相应补扣/退工作。
请各位职工关注工资变化!如有问题请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陆璐
电话:4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