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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廊坊园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半发廊字〔2024〕2号

规章制度 李九旭 2024-04-19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为保障廊坊园区安全,规范廊坊园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确保科研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2024416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廊坊园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办法

 

为保障廊坊园区安全,规范廊坊园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确保科研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人员管理

所有进入园区人员,均应爱护园区设施和环境,服从管理,不随意打听、记录、传播研究所内部信息,不能携带宠物和危险品进入园区。所有人员应凭门禁卡或登记后进入园区。

1. 本所职工和研究生凭工作证或园区门禁卡进入园区。

2. 来访人员进入园区需进行登记,经被访人员同意后门卫方可放行。登记内容包括:访客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来访事由、被访人姓名、进出园区时间等。

3. 因工作需要进入园区超过7天的临时人员,经课题负责人申请可办理临时门禁卡,临时门禁卡授权时间最长为3个月。

4. 实验室装修等施工人员一律凭合同办理临时门禁卡。

5. 物业服务人员由项目部统一申请临时门禁卡。

6. 门禁卡由廊坊园区分部办公室负责审批,临时门禁卡及补卡收取工本费20/张。门禁卡申请表见附件1

二、机动车辆管理

所有车辆进入园区后应安全驾驶,规范停泊,不影响路面其他车辆通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 本所职工及研究生机动车进出管理与北京园区一致,需每年办理通行手续。

2. 为本园区服务的物业单位和人员的机动车,由物业项目部统一申请,经廊坊分部办公室批准后办理通行手续。

3. 非本所车辆进出园区,需办理登记或审批手续,并自觉配合接受门卫检查。

1.送货车辆,应登记车牌号、司机姓名、送货物品、收货人等信息,经收货人确认后门卫放行。进入园区后应安全驾驶,按物业管理相关人员指挥泊位,不得在园区无故逗留,卸完相应物品即刻离开园区,装卸过程中不能影响路面交通。

2.外运货物车辆,应登记车牌号、司机姓名及电话、所内联系人,经所内联系人确认后门卫可放进。进入园区后应安全驾驶,按物业管理相关人员指挥泊位,装载货物并持出门手续经门卫核验无误后放行。货物装载过程中不能影响路面交通。

3.出租车进入园区,应登记车牌号、进出时间。

4.访客车辆应进行人员、车辆登记,经被访人同意后门卫放进。出门时应主动登记出门时间。

三、资产出门管理

1.根据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半发财字〔202310文件规定,携带或运输固定资产出廊坊园区,需提交固定资产出所申请登记表(附件2),出门时提交门卫,经核验无误后予以放行。

2.装修材料等物资外运需办理物品持出证附件2出门时提交门卫,经核验无误后予以放行

四、其他规定

1. 举办会议或学术活动邀请所外人员的,牵头部门应提前将车辆和人员信息向廊坊分部办公室进行报备,以便通知物业正常放行,物业门卫做好登记。

2. 上级单位、地方政府等来访或检查工作人员车辆由廊坊办公室通知物业放行,物业门卫做好相关登记。

各相关部门全体职工和研究生应带头遵守本办法相关规定,支持廊坊园区安全管理工作。违反本办法、不服从门卫规范管理的人员和车辆,研究所有权拒绝其入内。因违反规定给本人、他人及研究所造成损失和伤害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由廊坊分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廊坊园区门禁卡申请表.docx

附件3外来人员、车辆门卫登记表.docx

附件2物资出门审批表.docx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廊坊园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半发廊字〔202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