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半导体所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网上申请报名工作正在进行,欢迎各高校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积极报名!
一、申请条件:
1.须获得母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报名网址: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ucas.ac.cn/sign_up/TMS/views/index.aspx)。
三、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9月17日下午17:00(此为暂定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四、面试时间:
拟定于2020年9月22日—23日组织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现场面试或网络远程面试,具体将视北京市疫情防控情况而定。面试方式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五、需要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
(I)必须提交的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表》,此申请表通过“推免申请系统”报表的途径打印;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无固定格式);
4.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学生证复印件。
(II)自愿提供的材料: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请于2020年9月18日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将以上纸质申请材料邮寄至半导体所研究生部。
六、资格审核:
1.考生报名前请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资格审核将贯穿于整个招生过程,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时候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及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将取消面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
2.凡符合申请条件并已进行网上报名且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可参加9月22日—23日组织的面试,不再通过推免申请系统通知资格审核结果。
七、面试考核:
1.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由研究生部组织专家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考核,专家小组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综合情况给出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参加本组复试考生的排序及是否录取建议。
2.考核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状况、外语听说能力等,其中包括考生所学专业基础知识、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及英语口语、简单科技文献翻译等,不指定具体科目及参考书目。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九、拟录取:
1.研究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被确定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所招生办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确认等各项网上操作。
逾期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相关接收手续的拟录取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拟录取资格,其拟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3.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4.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5.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其他:
1.半导体所所有招生专业(含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2.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须在2021年4—5月份向我所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届时将在我所网站发布相关通知,请注意及时查看。
3.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4.未尽事宜或与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规定不符之处,均以中国科学院大学的相关规定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甲35号
中科院半导体所研究生部
邮编:100083
收件人:徐老师
电话:010-82304321。
E-mail:yjsb@semi.ac.cn。
中科院半导体所招生办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