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chdj 发布于: 2016-11-11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及《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等的文件精神,研究所现拟进行201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人员范围: 201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2014年9月、2015年3月、2015年9月、2016年3月、2016年9月入学的研究生评选和发放。现在培训学校参加基础课学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已缴纳学费、申请缓缴学费、办理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正常发放学业奖学金。无正当理由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2. 等级标准及申请: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全部(不含:未缴纳学费研究生,或非全日制研究生。以下同)享受全额奖学金;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全部享受全额奖学金;

对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实行考评制度。对于必修课出现不及格、或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学生,经过导师申报,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将获得二等奖学金;

对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以及四、五年级直博生,实行考评制度。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经过导师推荐、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通过后可享受特等奖学金;对于表现差、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学生,以及直博生必修课出现不及格等情况,经过导师申报,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将获得二等奖学金;

其他同学均享受全额奖学金。

3. 享受全额奖学金的研究生无需申请,其他等级奖学金将按评审流程申请。请导师将特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推荐或申报名单直接报至研究生部,其中博士生特等奖申请人需填报《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特等奖申请审批表》(附件1)、《研究生申请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特等奖的成果汇总清单》(附件2)、《国科大学业奖学金二等奖申报审批表》(附件3)纸制版及电子版,所有纸制版均需导师签字。以上材料请于11月18日前报至研究生部。

4.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流程为导师推荐或申报,研究生部组织所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所务公开网上公示不少于3天,之后上报国科大相关部门,国科大审核后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联系电话:4014  Email:chdj@semi.ac.cn

研究生部

2016年11月11日


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特等奖申请审批表.docx

研究生申请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特等奖的成果汇总清单.xlsx

国科大学业奖学金二等奖申报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