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半导体研究所2026年内部审计实施计划》,内审工作组开展了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内部审计、分析测试业务费内部审计、重大科研项目内部审计、采购和外协专项内部审计和巡视发现经济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内部审计等5项内审项目。现将发现主要问题、整改要求通报如下:
一、内审发现主要问题
问题1:在高技术项目中列支设备维修费和培训费。
审计依据:(1)〔2019〕12号文件第三十一条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应设置“材料费”“专用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事务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管理费”和“工资及劳务费”等八个明细科目,按项目进行成本核算。
(2)《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和财务报销的通知》(2025年6月9日)要求:网费、电话费、维修费(设备和房屋)、取暖费等支撑条件费用,建议从横向课题(11开头或第三位是H、KH的课题)或E44JJ开头的课题列支。
问题2:在重点研发项目中列支通用办公耗材费。
审计依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8号)第三十七条规定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得存在以下行为:列支与本项目任务无关的支出。
问题3:出租车发票时间不在公务差旅行程时间范围内。
审计依据:《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半发财字〔2019〕4号)第七章第十九条规定:差旅费报销所附发票,应体现出差往返行程的完整性,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且与《出差审批表》批准行程一致。
问题4:超标准发放专家咨询费。对仅参加半天会议的专家,按全天标准发放劳务费。
审计依据:《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管理办法》(半发财字〔2023〕1号)第六条:专家咨询费发放标准为高级职称职务1,500-2,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900-1,500元/人天;院士、知名专家2,250-3,600元/人天。会期半天的,按照上述标准的60%执行。
问题5:违规向项目参与单位人员发放专家咨询费。
审计依据:(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8号)第十七条规定:劳务费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
(2)《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管理办法》半发财字〔2023〕1号第四条规定:需注意民口项目不得支付给参与该项目(课题)研究的相关人员。
问题6:发放工作时长超3个月的劳务费时,未按规定附详细说明或劳务协议。
审计依据:(1)《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管理办法》(半发财字〔2023〕1号)第九条和《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管理办法》(修订版)(半发财字〔2025〕2号)第十五条规定:原则上发放额超过1万元/人月(税后)标准或一年平均聘用时间超过(含)3个月的,应另附课题负责人签字的详细说明或劳务协议。
(2)《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联合培养学生管理条例》(半发人教字〔2025〕5号)第二十条规定:导师邀请所外学生来所开展短期实践、研学活动(不超过3个月),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责任由所内导师及学生本人承担。
问题7:两个项目启动会发放的专家费仅在其中一个项目列支。
审计依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2号)第六条规定:项目(课题)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
问题8:参会人员均为研究所在职职工及在读学生,会议费报销中列支餐费,但报销材料仅附《会议申请审批表》和《会议签到表》,会议真实性、开支必要性支撑材料不足;会议举办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报销单据中含1张开票日期为2025年7月29日的饮料发票,票据与本次报销事项缺乏关联性。
审计依据:根据《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会议费管理办法》(半发财字〔2024〕1号)第三条规定:会议应与内部日常工作交流、公务接待、加班误餐、组织培训、党团活动、工青妇活动等严格区分,不得混淆处理和核算。第二十条规定:会议结束后,经办人应持实际发生的会议相关票据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期间发生的所有票据须按会议集中一次报销,不得零星或分次报销。
问题9:无形资产入账手续办理不及时。软件已于2024年完成验收和尾款支付,截至审计日止,尚未完成无形资产转固手续。
审计依据:根据《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财务借款报销管理办法》(半发财字〔2024〕2号)第九条规定:报销专用工具软件等费用,须通过ARP系统填写“无形资产报销单”,经科技处无形资产管理岗审核后,到财务处办理无形资产入账,当月已通过ARP办理无形资产验收入库审核通过的,必须在当月完成无形资产报销。
问题10:报销凭证“工艺明细表”中部分业务在合同签订之前已经实施完成,合同、发票金额与“工艺明细表”金额不一致。
审计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第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问题11:内转分析测试费存在多笔测试业务费重复报销的情况。
审计依据:(1)《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内部往来业务管理办法(暂行)》(半发财字〔2020〕13 号)第三款规定:内部往来业务应本着真实、相关、成本补偿、非盈利原则。
(2)《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内部科研协作管理办法(试行)》(半发科技字〔2017〕20号)第六条规定: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对协议内容及经费转账的真实性、合法性、必要性负有直接责任。
问题12:单笔材料采购业务超2万元,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未作合格供方备案。
审计依据:《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科研用材料采购及领用管理办法》(半发科技字〔2023〕18号)中第六条规定:供方应为半导体所科研用合格供方目录内的单位;第八条规定:科研用材料采购合同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须签订书面合同。
二、整改工作要求
1. 立行立改。相关课题组将不合理费用予以退回或调整列支渠道,并提交情况说明;对部分涉事课题负责人和科研财务助理进行谈话提醒,压实科研经费管理责任。
2. 举一反三。相关课题组对内审发现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确保会计凭证内容真实完整、数据准确无误,各类会计账簿对应数据相互匹配、账账相符。
3. 加大宣贯力度。相关部门要持续强化制度培训,通过组织专题学习、集中宣讲、以案释规等多种方式,推动科研人员与科研财务助理知规、明规、守规,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科研经费管理中的各类风险隐患。
(此通报内容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途径传播和对外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