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所海淀园区和廊坊园区科研用房管理,提高科研用房使用效率,建立健全科研用房管理使用中的自我调节机制,服务好全所科研工作,对《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海淀园区科研用房管理办法》(半发建字〔2024〕1号)和《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关于调整科研及辅助用房修缮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半发建字〔2020〕2号)进行合并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科研用房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所海淀园区和廊坊园区科研用房管理,提高科研用房使用效率,建立健全科研用房管理使用中的自我调节机制,服务好全所科研工作,对《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海淀园区科研用房管理办法》(半发建字〔2024〕1号)和《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关于调整科研及辅助用房修缮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半发建字〔2020〕2号)进行合并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科研用房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