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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所工会、妇委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巾帼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工青妇工作 所工会、妇委会 2024-03-12阅读量:

所属各妇委会小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引导广大女职工不断强化“国家队”“国家人”“国家事”“国家责”定位,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力争在抢占科技制高点的过程中施展巾帼力量、彰显巾帼担当。经研究,决定开展半导体所第二届“巾帼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所属各部门女职工

二、评选原则

坚持自下而上、典型示范、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评选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勇于担当,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同时需具备下面条件:

(一)科研及科研支撑岗

在科研或科研支撑工作中做出有影响性的创新成果,或在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技术发明、实验设备与方法创新等方面成效显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半导体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作出较大贡献。

(二)管理及后勤支撑岗

在管理或后勤支撑岗位上踏实肯干,敢于创新,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并积极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被采纳,努力践行为科研人员办好事、办实事的工作理念。

四、评选程序与方法

1.组织推荐

每个妇委会小组推荐人选名额为1人(“巾帼创新奖”一般不重复授予)。各妇委会小组将《半导体所第二届巾帼创新奖推荐登记表》(见附件)及获奖佐证材料电子版于2024319日(周二)下班前报送至所妇委会,逾期未报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2.评审程序

综合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初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所领导、两委委员、工会委员、妇委会委员、部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召开评审会进行评议,确定拟表彰对象。

3.人选公示

对评审委员会确定的拟表彰对象,进行所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授予第二届半导体所巾帼创新奖,并择期进行表彰。

4.事迹宣传

表彰对象在所务公开网进行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树立杰出女性榜样,鼓励全所女职工奋勇争先。

 

人:杨凤云

联系电话:4971

电子邮件:yfy@semi.ac.cn


 

半导体所工会、妇委会

       2024312

附件:半导体所第二届“巾帼创新奖”推荐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