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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3年度半导体所工作区、家属区机动车停车事宜的通知

安保工作 基建园区处 2022-12-01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按照《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机动车管理收费实施细则(半发建字〔2020〕14号)》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3年度半导体所工作区、家属区机动车停车事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12月1日—12月16日为申请人递交材料/各部门汇总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13日为登陆微信公众号缴费时间。

二、车辆信息将被直接输入机动车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三、在职职工(含项目聘用人员)、在读研究生、在站博士后、所参股公司、合作单位(部门)及其员工办理年度停车事宜由所基建园区处负责,请各部门指定专人统计汇总本部门办理需求统一办理。联系人:贾俊伟82304421、18610509995,于光军82304359、13601166357。

四、离退休职工及其亲属、居住在半导体所家属区的其他人员办理年度停车事宜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联系人:郑英伟,联系电话:82304974,13161208675。

五、已经办理过2022年度停车证的,若继续办理2023年度停车证,无需提交纸质件申请材料,填写《附件1:2023年度机动车停车证统计表》电子版报送本部门联系人,并下载、打印、签署《附件5:半导体所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六、新申请2023年度停车证的,需填写《附件2:中科院半导体所机动车登记证》,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根据情况填写《附件3:机动车行驶证为直系亲属说明》、《附件4:机动车租赁/借用说明》、《附件5:半导体所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七、请各部门办理人汇总申请人材料,集中填写《附件1:2023年度机动车停车证统计表》,并将电子版最迟于12月16日前报送基建园区处。

八、2023年2月1日起机动车进出所工作区、家属区,未入系统管理的机动车计时计价收费。

 

基建园区处        社区居委会         科住物业公司

半导体所项目部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2023年度机动车停车证统计表.xlsx      

        附件2:中科院半导体所机动车登记证.doc        

        附件3:机动车行驶证为直系亲属说明.docx

        附件4:机动车租赁、借用说明.docx

        附件5:半导体所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2023年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