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规范各实验室改造工作,各实验室在装修改造工作实施前应严格依据《半导体研究所科研用房装修改造管理规定》(半发建字〔2020〕11号)办理改造申请,由基建园区处协助进行方案审核等工作。海淀园区3号楼、5号楼及廊坊园区2号楼属于2000年后的建筑,3栋建筑外墙有保温层,如上3栋建筑的装饰装修严格禁止在外墙挂空调机等破坏外立面的作业。同时这三栋建筑均为中央冷水机提供冷源,空调水温度供水温度可实现供水点最低6℃,工艺设备循环水可实现供水点18℃。如上冷源为全天24小时运行,可满足研究所绝大多数科研工作需求,实验室改造应优先考虑中央冷水便于降低能耗,原则上此3栋不允许单独安装原设计以外的空调机。未来基础条件具备时研究所将逐步推进冷源集中供应,降低运行成本、减少园区空调外挂机降低园区噪音源、提升园区整体环境。
如有特殊工艺需求等应与基建园区处沟通解决方案。
基建园区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