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院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安排,为做好我所2021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充分体现我所的科技成果,现将报送2021年度国家科技奖院内提名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工作分工
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包括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通用项目含创新团队和科普项目,以及专用项目)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其中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简称“三大奖”。院内分工如下:
——发展规划局负责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含创新团队)的推荐组织工作。
——重大科技任务局负责技术发明奖(专用项目)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专用项目)的推荐组织工作。
——科学传播局负责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的推荐组织工作。
——国际合作局负责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推荐组织工作。
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的推荐组织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其他奖种奖项的推荐组织工作由院机关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二、推荐项目(人选)工作要求
院属单位应根据成果的类型,选择合适的奖种奖项并准备相关材料。
1、推荐条件。推荐的项目(人选)应符合提名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最高科学技术奖侧重推荐近五年内仍在科研一线工作并持续有科研产出的候选人,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侧重推荐近三年内在相关领域有科研进展和重大突破的团队。
2、推荐数量。院属单位(独立法人)在“三大奖”二等奖每个评审组中,最多推荐1个项目。最高科学技术奖、“三大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包括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实行不限额推荐。请有意通过院内提名的老师于11月9号之前联系成果与信息化中心。为使所内更多好的成果得到提名,鼓励从专家、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和有关部委等院外渠道提名,通过院外渠道提名的老师请填写基本信息表(附件3)后报成果与信息化中心备案。
3、推荐程序。推荐的“三大奖”二等奖项目,须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做到优中优选。推荐的最高科学技术奖、“三大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包括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须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评议,并提供5个同领域两院院士名单(本单位院士最多1人),以备后期遴选参考。
4、推荐材料。
——院属单位拟推荐的项目(个人),参考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填写《2021年度院内提名书》并准备必要附件(见附件2,全部内容不涉密)。
——推荐材料须提交纸质件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件《2021年度院内提名书》须加盖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的工作完成单位)公章,附件可提交复印件;电子版《2021年度院内提名书》和附件分别提交PDF文件格式,每个文件不超过10MB。
——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信息表中评审组填写参考附件4,学科填写参考附件5)。
以上材料于11月23日前报送至成果与信息化中心。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鹏志
联系电话:82304204
联系邮箱:lpz@semi.ac.cn
附件1-2021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V1.docx
附件2-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和2021年度院内提名书模板.zip
附件3-2021年度院属单位推荐国家科技奖项目基本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