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医药费报销即将开始,费用超过500元的退休职工医疗费二次报销,请按通知报销药费单据。具体要求如下:
一、 医药费报销时间:2024年1月2日~1月4日
二、 建议具体报销人员片区时间:
2024年1月2日:城区退休人员
2024年1月3日:科学院南里及周边人员
2024年1月4日:半导体所区及周边人员
每天上午9:00~下午15:00
三、报销地点:学术会议中心(原阶梯教室)。
四、报销当天同时发放春节慰问品,请大家相互转告!
五、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截止时间:按照原报销规定执行。
药费报销后,打入本人工资卡中,“太平洋保险”即为报销后的药费。
请大家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并按时间先后顺序将药费发票、处方、检查明细单(发票上无检查明细的需要将明细单附后)整理好。请大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特殊情况请联系医务室,1月10前报销完毕),逾期不再办理。有疑问请咨询医务室,电话:82304756、82304758。
离退休办公室
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