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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登记报送所工作区电动自行车有关信息的通知

安保工作 基建园区处 2025-12-01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科发办函字〔2025〕267号)文件精神,按照所领导指示,现就登记报送所工作区电动自行车有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凡在半导体所工作区行驶、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均需登记。

    二、此次集中登记报送机关职能部门以处室为单位、科研部门以课题组为单位进行,人员范围需包括在职职工(含项目聘用人员)、博士后、研究生(博士生和硕士生)、返聘人员、第三方劳务派遣人员。

    三、机关各部门、各课题组安全员具体负责登记报送。

    四、在所工作区的其他单位由基建园区处直接通知办理。

    五、登记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


    联系人:贾俊伟  82305005,  18610509995


    基建园区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