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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党(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所党委决议、决定 党办 2023-11-21阅读量:

所属各党(总)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国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印发的《中国科学院分院分党组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考评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研究所实际,所党委经研究制定《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党(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评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委员会

                      20231121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党(总)支部书记

抓党建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评制度,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国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印发的《中国科学院分院分党组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考评办法》(直党字〔202313号)的有关精神,结合研究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重在解决问题,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为抢占科技制高点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所属各党(总)支部书记。

三、考评的组织

对党(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考评,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每年组织一次,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对象现场述职两年实现全覆盖。

四、考评内容

考评应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中央和院党组等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推进党(总)支部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院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及所党委工作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2.党(总)支部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支部履行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责任等情况。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党(总)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

4.党建促进科技创新,围绕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5.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情况。

6.日常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班子建设、党员教育培训和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开展、在科技骨干中发展党员以及完成各项基础工作的情况等。

7.党支部特色工作和党建活动品牌建设情况。

8.投入党建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情况,以及参加三会一课和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等。

对于机关党支部书记,还要考评其带头走好第一方阵、当好三个表率(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的情况。

五、考评程序

对党(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考评,程序一般分为四步:

第一步:党(总)支部书记自评。所属各党(总)支部书记对照抓自身建设情况、抓班子建设情况、抓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抓党建活动开展情况和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方面完成自评,并将《党(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自评表》(见附件1)报送党委办公室。

党(总)支部书记自评的结果在最终考评结果中占比为15%

第二步:满意度测评。各党(总)支部召开本支部党员大会,支部书记作总结报告,征求支部党员和群众(参与测评的党员人数应不低于党员总数的50%,参与群众人数应不低于参与测评总人数的10%),对党(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是否满意,并提出意见与建议,填写《党(总)支部书记满意度测评表》(见附件2),测评表由支部存档,并将满意度测评结果报告(见附件3)报送党委办公室。

满意度测评的结果在最终考评结果中占比为20%

第三步:支部互评

由党委办公室组织年度考评会,各党(总)支部进行互评,并填写《党(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支部互评表》(见附件4)。

支部互评的结果在最终考评结果中占比为30%

第四步:党委考评。党委委员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各党(总)支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填写《党(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党委评议表》(见附件5)。

党委考评的结果在最终考评结果中占比为35%

第五步:确定考评等次。党委办公室对上述考评结果进行汇总,提出考评等次建议,并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后,提交党委会审议。

六、考评等次的确定

党(总)支部书记考评等次分为四档:好、较好、一般、差。原则上,被评为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考评对象总数的50%

对于在中央巡视和院巡视反馈意见中明确指出党建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或年度内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件多发的党(总)支部,要对考评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原则上年度党建工作考评等次不应评为;对于考评对象接受诫勉谈话,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或行政警告处分的,年度党建工作考评等次不能评为;对于考评对象严重失职的,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年度党建工作考评等次不能评为较好及以上等次。

在述职年度内任职时间不足6个月的党(总)支部书记,不对其履职情况评定等次,评价意见可以作为对所在党(总)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的重要参考。

七、考评结果的使用

1.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总)支部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党(总)支部书记考评等次为的党支部,方可作为先进党支部候选对象。所党委按照党(总)支部总数的30%,研究决定先进党支部,并将其作为今后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党支部、四强党支部的重要依据。对考评等次为一般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2.考评对象应针对考评中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所党委不断健全经常性指导推动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情况。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党(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自评表.docx

附件2:党(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表.docx

附件3:党(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报告.docx

附件4:党(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支部互评表.docx

附件5:党(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党委评议表.docx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党(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半发党字〔2023〕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