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2023年内部审计实施计划,第四季度内审工作组主要开展了“研究所内部业务”专项内部审计。抽查了近三年所内部独立核算的经济部门之间因科研活动需要进行材料生长、器件加工、测试化验、技术分析、数据计算、设计加工等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往来情况。重点抽查了部分研究组近两年的内部收款业务,包括协作内容是否有收费标准、是否进行过所内科研协作登记、“所内科研协作协议结算审核单”及合同协议中的“协作内容”与“服务记录台账”内容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同一课题组内部课题之间的内部协作以及经费转账等。现将此次内审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1.某些课题组未建立服务记录台账,台账记录中缺失关键信息。
2.某些课题组合同有效期、“所内科研协作协议结算审核单”验收情况未填写。
3.某些课题组合同约定内容与实际工艺记录内容不符。
4.某些课题组用“工艺收费明细表”代替实验记录作为报销附件材料。
整改要求:
1. 针对服务记录台账管理的问题, 相应课题组应规范完善服务记录台账。服务记录台账中需包含设备名称、资产编号、样品数量、使用日期、操作人、操作起止时间、收费标准、合同编号、付款课题号等关键信息。
2. 针对合同有效期、验收情况等信息缺失的问题,相关课题组应及时补充缺失信息并结合内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改。
3. 针对合同约定内容与实际工艺记录内容不符的问题,相关课题组应查找原因并提供解释说明文件。课题负责人与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把审核关口,确保审批工作的严谨性、准确性。
4. 针对用“工艺收费明细表”代替实验记录的问题,相关课题组应进一步规范报销附件并完善实验记录的管理。
内审工作组将继续开展全方位、多方面的内审工作,持续深化内审成果运用,为研究所实现半导体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贡献力量。
特此通报。
半导体研究所内审工作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