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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半导体所工会健身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制度与政策 工会 2021-12-02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现将《半导体所工会健身房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工会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



《半导体所工会健身房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充分发挥我所工会健身房的功能,积极营造健康、文明、安全的健身环境,规范开展健身活动的行为和秩序,提高全所员工身体素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使用人员

健身房使用人员仅限本所正式职工、博士后、研究生,不对外开放。

二、开放时间

工作日(周二到周五):

中午:12:00-13:00 (仅对职工开放)

晚上:17:00-20:00

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15:00-20:00

每周一闭馆,进行设备维护保养

三、日常管理

1. 健身房采用会员制管理,会员卡有效期按照年度计算,不限次数,年费为200元/人/年,在年中办理时按照季度收费,不足一个季度的按照一个季度计算;每次进入健身房需要填写《健身房使用登记表》。

2. 科住物业负责健身房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费为2300元/月(按20元/小时,每月劳动114小时估算)。

四、注意事项

1. 健身前学习和掌握各种健身器材的使用培训、功能及保养常识,按说明正确使用健身器械,不得违规操作,不得随意拆卸器材,如有问题请联系管理人员,切勿自行操作,以免造成伤害。

2. 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杂物,任何人严禁吸烟或进行明火操作;不大声喧哗、严禁携带其它发热电器进入,健身锻炼时不与他人打斗、追逐打闹。如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 健身时须着运动衣、运动鞋、软底鞋,禁止穿皮鞋、拖鞋、高跟鞋、轮滑鞋和各类带钉的鞋进入锻炼,确保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以及防止对健身器械的损坏。

4. 健身前要充分热身,避免受伤;健身后要拉伸放松,加快身体恢复。请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健身活动,避免因过量运动造成身体损伤,设立全面的健身目标,以健康为目标展开健身活动。

5. 请勿在酒后、急性疾病、服用药品、接受药物治疗期间健身。在健身中如感觉到任何不适,如肌肉拉伤、软组织损伤、眩晕、心脏不适等,请立刻停止健身活动并及时就医。

6. 如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在健身前请咨询专业医生的建议,并按照专业指导进行健身锻炼。

7. 使用健身器械时,遵守科学健身原理,要遵守器械上的使用要求进行锻炼身体,请轻拿轻放,爱护健身环境。请勿长时间占用器械,按顺序轮换使用。使用完毕后,请将器械归位以方便他人使用。因违反操作规程、使用不当造成自伤的,后果自负。

8. 发生器材故障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立即停止使用。

9. 严禁带所外人员和未成年人进入健身房,造成本人或他人身体伤害的由责任人承担后果。

10. 健身时请保持安静,为大家创造良好的健身环境,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磕碰受伤。最好随身携带毛巾健身,避免汗液腐蚀器材,缩短器材使用寿命。

11. 不违规操作器械,切勿盲目尝试最大运动量和运动幅度,以免超负荷训练损害身体。

12. 健身设备属高档活动器材,使用时应注意保护,未经允许,禁止将健身器材拿(推)到室外或任意挪动,严禁违规操作、随意拆卸器材而造成器材损坏者要予以原价赔偿。

13. 健身房所有器械、物品属研究所工会所有,严禁外借或者据为己有。

14. 请勿长期占用储物柜,请勿将贵重物品带入健身房,离开时清点好个人物品,储物柜当天用完当天清理。

15. 会员入会前必须签订“免责声明”,按照“免责声明”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其他

1. 进入健身房应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本人在办理会员卡时需认真阅读健身运动免责声明、签字后方可成为会员并允许使用健身器械。

2.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同时,有权拒绝其再次进入健身房锻炼。

3. 会员卡一经办理,一律不予退费。由于健身房健身器械数量有限等原因,会出现高峰期排队等待的情况,请根据个人意愿酌情办理。

4. 会员卡一经办理,一律不予延期。如遇地震、水灾、火灾、战争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的调整,疫情防控要求等因素,一律不予延期。

5. 未尽事宜由所工会补充说明。

6.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关于印发《半导体所工会健身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半发工字〔202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