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组、职能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所2023年度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动资产盘活工作
资产盘活工作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资源统筹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资产盘活作为常态化工作予以推进。按照《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科发条财函字〔2022〕204号)有关要求,本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梳理闲置资产。
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以存量调控增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
二、盘活方式
1.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各课题组要梳理本部门资产,筛选具备条件的资产开展共享共用,减少重复购置。
2.加强资产调剂。闲置资产优先在本单位、本部门、部门间内部调剂利用。各课题组对闲置资产要理出待盘活资产清单,报给各类资产管理部门,各类资产管理部门要通过所务公开网公示等方式积极撮合闲置资产调剂,促进待盘活资产由闲置向在用转化,打通部门间资产盘活通道。
三、资产盘活实施流程
1.课题组闲置设备及家具请报给科技处赵坚强老师(电话:82304412 邮箱:zhaojq@semi.ac.cn),科技处发布到网上,如有需要的课题组可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机关职能部门闲置设备及家具上报综合办杨泽慧老师(电话:82304887 邮箱:yangzehui@semi.ac.cn),综合办发布到网上,如有需要的部门可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3.课题组闲置科研用房、后勤保障部门闲置设备及家具上报基建园区李楠老师(电话:82304421 邮箱:linan@semi.ac.cn),基建处发布到网上,如有需要的部门可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资产盘活发起部门请填写《申请盘活资产情况表》(附件一),网上发布后有接收部门认领时请填写《固定资产交接表》(附件二)。各部门不得借资产盘活的名义对不够资产报废条件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报废。
按院里要求今年资产盘活工作分为上下半年各一次,本次资产盘活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四、其他事项
资产盘活工作成效将作为财政部审核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参考因素,并纳入2023年度预算绩效考核资产管理指标。
财务资产处
202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