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制发的《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第8号),自2025年10月1日起,全国铁路客运领域全面使用电子发票,对10月1日起乘车的旅客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旅客本人在行程结束或者退票、改签业务办理之日起的180日内,可登录铁路12306网站或12306APP,进入电子发票开具页面,在“待开票”页面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订单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各位老师因公出差乘坐铁路交通工具申请开具电子发票用于报销时,请准确填写购买方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购买方名称: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0012385U。
财务资产处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