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将2016年12月前借款明细附上(具体情况见附件),方便您及时梳理欠款情况,及时还款或报销。请您根据借款催报单的具体内容,及时索要发票办理报销手续。
您也可通过以下操作路径查找核对名下应收款项:登录ARP系统——财务系统——报销管理——普通报销单——点击增加——页面下方“借款冲销”栏。还望各位老师查询同时及时梳理2017年度上半年借款明细。
根据《中科院半导体所预付款管理暂行办法》(半发财字〔2012〕 6号)的规定,9月1日将对欠款情况予以公示,请相关人员在此公示后一个月内(2017年9月1日—10月10日),到研究所财务资产处办理欠款核销手续,对逾期不办理者,将按照《中科院半导体所预付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感谢各位老师对财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如有相关问题请联系82305401郭怡宁进行咨询。
财务资产处
201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