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临近年终,各实验室开票需求激增,为了保证开票、认款工作顺利进行,现就以下几个发票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一、开具发票截止日期12月19日
遵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我所本年12月需办理三证合一业务,办理三证合一后当月不能再开具发票,故请有开票需求的老师12月19日15:00前务必填制好收入凭单并将开票相关资料(总额超过5万元附合同,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和详细开票信息)交至财务处,20日办理三证合一后系统不能再开具发票,本年度开票即时截至,还有开票需求只能2018年再行办理。
二、开具发票注意事项
1.本月发票增量已办理完成,本月剩余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张,增值税普通发票200张,发票数量有限,原则上优先为款项已经到账的老师开具发票,请款项已经到账的老师抓紧开票认款。
对于款项到账前因特殊情况确需开具发票的,财务资产处将按照《中科院半导体所预付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免税合同到款后才能开具发票。
如有其他发票相关问题,请您拨打82304401咨询王慧颖
给您带来诸多不便十分抱歉,感谢各位老师对财务工作的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