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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年薪收入达到12万纳税申报的重要提示

栏目公告 郭怡宁 2018-03-12阅读量:

关于2017年年薪收入达到12万纳税申报的重要提示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年收入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的纳税个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主动办理纳税申报手续,2017年个人收入申报应于2018年3月31日之前完成

 

一、下载北京互联网地税局(自然人版)

1、登陆北京地税官网(www.tax861.gov.cn

2、点击“我要办税”

3、点击“个人所得税12万自行申报”

4、点击“自动安装”下载北京互联网地税局(自然人版)

 

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按系统提示信息进行注册或登陆(以前年度进行过年收入12万所得税申报,请持原密码申报;本年首次年收入12万所得税进行申报,请注册后申报)

 

2、点击“自行纳税申报”一栏正红色区域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进行申报

 

3、点击“自动预填报表”,在主管税务机关栏选“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点击前面“+”,再选择“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所”,检查系统显示的纳税信息,任职受雇单位: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任职受雇单位识别号:12100000400012385U,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后即可完成所得12万自行纳税申报。

 

三、可扫描以下二维码通过手机app“北京互联网地税局自然人版”——“12万申报”进行12万申报,步骤参考以上流程。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咨询电话:12366

 

如在申报过程中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

联系人:郭怡宁电话: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