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务资产 - 栏目公告

关于2019年年终财务报销事宜的通知

栏目公告 财务处 2019-12-02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为做好2019年度银行对帐及年终决算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研究所各项经费收入、支出情况,现就年终报销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款、报销业务截止日期: 2019年12月20日

借款、报销截止日期:原则上定为2019年12月20日,但为保障科研、管理工作连续开展、加快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及盘活存量资金,院财政项目经费报销、特殊情况大额汇款或开具支票可放宽到12月25日(支票开具的日期为12月19日,10天有效期)。

2019年度发生各种支出的原始票据(包括医药费单据),报销期限可延长到2020年2月底止,过期作废。

二、务必及时清理2019年及以前年度各种往来款项

为便于清理各种往来款项消化结转结余资金,在财务停止报销期间,各种借款的核销业务不受上述日期限制,请机关各部门、课题组老师抓紧清理以前年度欠款。对截至到年底借款笔数多(包含借发票未到账)或金额较大的课题或借款人,财务处将按照《中科院半导体所预付款管理暂行办法》(半发财字〔2012〕6号)“第十条 借款人对个人因公借取的款项负有按时报账或归还的责任。对个别超过规定的报账时限,经财务资产处屡次通知仍不还款或报销的借款人,研究所将对其予以公示。公示一个月后仍然未核销预付款或出具书面报告的,暂停发放借款人相应的创新岗位津贴、助研津贴、年终绩效津贴”的规定执行。

三、梳理课题各项收入、支出,发现错账及时调整

请各课题负责人及时核对2019年课题经费的收入及支出情况,特别关注赤字课题或超总预算的课题,对超预算或不合理支出找王军老师(电话:4403)办理调帐手续(调账还按原手工方式,需填写调账模板)。为降低审计风险,请尽量以做预算调整为主,尽量避免跨年度账务调整。调账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过期不再办理。

四、加强财政课题的预算执行、消化结转结余资金及盘活存量资金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对课题结余资金要求如下:

核算账号可用资金表

会计期间:2019年01月—12月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负责人

年初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本年冻结

可用资金

预算执行率=(本年支出+本年冻结)/(年初结余+本年收入)*100%;

结转结余比=(可用资金+本年冻结)/ (年初结余+本年收入)*100%;

余收比=可用资金/本年收入

1.根据《关于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及盘活存量资金的管理办法》(半发财字〔20199 号),要求各财政课题预算执行目标为:预算执行率≥99%,结转结余占预算比≤15%。2019年研究所仍将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及消化结转结余资金的考核激励及约束力度,请课题负责人务必予以重视。

涉及中央财政拨款的课题:重点实验室经费、修购基金、基建技改项目、人才计划项目、研究所部署课题、先导专项、其他院课题等。

2.请各课题组按照“收入不减、结余不增”的原则,关注课题组经费余额与年度经费收入情况。鼓励课题组保持合理的余收比(50%以下),对于余收比低于50%的课题组,返还管理费的比例为120%;对于余收比高于120%、且经费结余增加的课题组,返还管理费的比例为50%。

五、及时认领来款、开具发票

请有开票需求的老师尽快于12月20日前到财务开票

由于年底发票需求激增,原则上优先为款项已到账的老师开具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老师请一定保证款项12月到账,否则涉及虚开专票的税务风险,如被税务机关查实可能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请各位老师注意及时认领来款,核对绩效额度时未认领的收入不能计算2019年度的绩效额度。

六、请科研财务助理及时通知本部门有关人员,抓紧清理各种借款(包括以前年度的借款)、预算执行及催要发票等工作,配合财务处做好年终欠款清理及财务决算。

衷心感谢各位老师及科研财务助理一年来对财务处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财务资产处

201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