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报废处置的流程说明
各部门:
经科研管理与质量控制处报所务会批准,固定资产报废流程如下:
1. 进入新一代ARP系统→点左边首页→我的资产→打印个人资产→导出,可查询您名下的资产明细。
2. 设备状况分:拟报废、毁损等。原则上只有折旧后净值为0的资产才允许报废。如有特殊情况,应详细如实说明报损原因。
3. 资产处置流程:课题组签字→科研处(实验室科研设备等)/所办公室(机关家具等)审批→资产移交库房→财务资产处办理责任人转移→研究所统一处置。
4. 填写《资产报废、毁损等情况处置申请表》一式四份,分别留存于资产经办人、相关职能部门、库房和财务资产处。
5. 报废相关政策请咨询科研管理与质量控制处,财务部门负责资产责任人的变更及变卖后资产销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