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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报销管理 财务处 2023-07-10阅读量:

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按照《财政部 国管局 中直管理局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行〔2023〕86号)文件相关要求(见附件),结合研究所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一是压减会议时间。研究所举办的会议一般为四类会议,四类会议会期由原则上不得超过2天压减至1天半,其中传达布置类会议不得超过1天,另外四类会议的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如因科研项目需要,确实需要增加会期的,可在会议申请审批表中予以“特殊情况说明”,并报主管所领导审批。二是加强会议统筹。各部门应加强对会议内容相近、参会人员范围相同会议的统筹,严格控制各类会议规模,简化办会形式,合理确定参会人员范围,减少参会人员数量,减少陪会。

二、进一步严控会议费支出。各部门应按照厉行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采用线下会议的,线下费用中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未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不得参与调剂。符合条件的,提倡采用线上会议,合理选择线上会议应用系统。线上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参会人数合计不得超过相应会议类别参会人数上限,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各部门应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内从严从紧核定会议费预算,节约会议经费开支

三、进一步规范线上会议管理。一是明确费用开支范围。线上费用包括具体会议的设备租赁费、线路费、电视电话会议通话费、技术服务费、软件应用费、音视频制作费等,可以列入会议费。二是明确核算和报销方式。线上费用不纳入综合定额标准内核算,凭合法票据及相关合同,原则上在会议费预算内可据实列支。三是加强安全保密管理。各部门应加强涉密会议安全和保密管理,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选择安全可靠的应用系统,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会议费管理办法》(办半财字〔2021〕7号)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财政部 国管局 中直管理局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行〔2023〕86号).pdf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2023年7月10日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半发财字〔2023〕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