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开具支票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了完善支票使用规范,降低研究所财务风险,现对支票开具规范如下:
请各位老师注意,在借支票时需提供对方单位名称全称。开具支票过程中,出纳将会在支票上填写对方单位名称,并且在支票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
财务资产处
201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