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推动课题组和科研人员强化使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凝心聚力抢占科技制高点;同时加强课题组经费管理,理顺各类经费管理流程,结合研究所实际,修订了《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课题组经费管理办法》,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2024年12月30日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课题组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研究所为落实单位法人责任,推动课题组和科研人员强化使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凝心聚力抢占科技制高点,同时为加强课题组经费管理,理顺各类经费管理流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科技管理与成果处为民口项目(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总的归口管理部门,人事教育处对其中的人才项目、博士后项目归口管理;高技术发展与质量控制处为高技术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财务资产处为横向虚拟课题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科技管理与成果处等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经费来款通知、项目任务书、预算书等为新项目开立独立核算的课题号,并根据已批复的预算书审批课题经费预算,以保证研究任务按计划执行。对已列入国家、院计划的纵向课题,因拨款时间差造成拨款未到位的,课题负责人可根据项目任务书(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申请提前开立课题号。
第四条 财务资产处根据研究所确定的课题组设置虚拟课题号。每个课题组原则上只设一个组虚拟课题号,经费由课题组组长统筹管理。课题组收到的小额委托开发、测试化验加工等不需单独核算的收入,应并入课题组虚拟课题进行核算。
第五条 课题组总经费一般不允许赤字,其中横向项目按到位资金控制。为保障课题组科研项目正常开展,纵向项目按项目总预算控制,在其任务书预算范围内可赤字运行。
第六条 为鼓励课题组聚焦主责主业、抢占科技制高点,研究所每年给予课题组50%的研究所间接费补助,以弥补课题组人员费等费用不足。
第七条 对间接费补助建立课题组考核机制。对于项目年度执行情况不良或中止、中期评估不合格、结题验收不合格等给研究所造成负面影响的,经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认定后,研究所将视情况扣减其项目相应的部分补助,具体由所务会确定。对纳入军工质量体系并承担高技术型号产品配套的相关任务,经向高技术发展与质量控制处申请,报所务会审定后,可适当增加任务相应的间接费补助比例。
第八条 课题组组长是组内人员承担科研项目和经费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对组内人员经费使用等负有组织协调的义务,应定期了解组内课题经费使用情况。对课题组绩效统筹间接费、课题结余资金、研究所间接费补助等,课题组组长有统筹使用权,并对课题组赤字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课题组应配备科研财务助理。为保障科研攻关时间,引导科研人员做好主责主业,鼓励课题组单独或课题组之间联合配备科研财务助理。
第十条 财务资产处每半年进行一次课题组经费资源评估。按照《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课题组管理办法》,每半年对课题组可用资金情况、“基本运转费”及预计收入支出情况进行评估,对不达研究所要求的课题组提出预警,并每年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经费考核。
第十一条 每年绩效津贴发放前,财务资产处应根据科技管理与成果处核定的实验室年度绩效分值、绩效发放总额度等,审核课题组可用经费是否符合绩效发放基本条件。最终由人事教育处和财务资产处共同负责绩效津贴的发放。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务资产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课题组经费管理办法》(半发财字〔2020〕10 号)同时废止。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课题组经费管理办法》半发财字〔202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