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落实《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精神,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科发条财字〔2014〕204号)、《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间接费用管理与核算的指导意见》(科发条财字〔2016〕170 号),结合我所科研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间接费用管理与核算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2017年1月6日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间接费用管理与核算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