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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款核销及固定资产报销开账的通知

经费管理 财务处 2019-04-12阅读量:

各位老师:

从4月15日(下周一)开始,可以进行财务借款核销、固定资产报销核销及所内转账等所有业务。

需要注意事项如下:

一.财务报销:

1. 2018年ARP提交的报销单已停止使用,请不要重新提交被驳回的报销单,2019年报销时请在ARP系统内重新填写。普通报销、以前年度借款核销及当年借款核销都尽量分开填写。

2. 尽量避免交叉借款核销。原则上从A课题借款,就要在A课题核销。

二.课题查询明细账:

1. ARP显示的课题明细账暂时以预算会计为准。政府会计改革后,财务处要做两套账,分别是财务会计账(权责发生制)和预算会计账(收付实现制)。按院里统一要求,从2019年开始ARP课题明细账暂时显示的是政府会计中预算会计的账。

2. 核销借款显示有差别。根据预算会计的收付实现制要求,对2019年以前的借款,因资金在以前年度已经付出去,所以在核销时只做财务会计账、不做预算会计账。因此,对2019年以前年度的借款,核销时预算会计账上不显示此笔核销明细。对2019年当年的借款,因为是当年有资金支付,核销时预算会计账上显示此笔核销明细。

3. 期末可用余额显示为减去借款后的余额。从ARP系统上查询的课题账,因ARP系统切换原因,2019年期初余额只能显示为0,2019年期末余额显示的是财务处过账后的实际可用余额。财务处一般月初对上月的财务账进行过账,所以现在显示的余额为2019年3月末的可用余额。

期末可用余额=总收入-总支出-(借款-冲回借款)

三.课题审计:

按照院里统一部署,鉴于目前尚未出台政府会计制度下科研项目(课题)财务审计验收规则,过渡期内的课题财务审计暂以预算会计核算信息为主,财务会计核算信息为辅。涉及衔接过程中预算会计信息未能反映的内容,如有需要,财务处可以提供2019年的财务会计账。

因政府会计正在完善,ARP有些查询功能正在开发,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资产处

201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