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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所开具发票事项的通知说明

财税发票 财务处 2015-03-06阅读量:

        全所各部门:

    由于近日咨询发票开具事项的老师较多,现对我所目前发票开具事项进行说明:

    我所自2015年1月起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核定月购票张数上限为:增值税专用发票25张,增值税普通发票50张,单张发票不含税开票限额99999.99元。当月全部发票开完不得超限额购票。月初必须完成申报并交纳上月全部税款并经税务机关一窗式票表比对成功后方可购新发票。

    我所3月全部增值税普通发票共50张已全部开出,目前不能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有开票需求的老师填好“半导体所收入凭单”(红单子)交至财务处,我们将在4月初购得新发票后尽快开具发票并联系各位老师。

    我所开票量大,税务机关批复购票量严重不足,现正在提交申请并与主管税务机关协商增加月购票量上限。税务机关审核增加开票上限流程需要10个工作日,财务正在积极与税务机关联系,争取尽早完成申请。

    由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给各位老师带来的不便特此向您致歉,同时感谢全所各位老师对财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如有相关问题,请致电82304401 郭怡宁


附件下载:


1.税务机关批复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