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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税计税办法

财税发票 财务处 2010-02-02阅读量: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另外,外国人拿劳务费不享受加计扣除,同中国人一样计算,只有工薪所得才能享受加计扣除。

劳务报酬计税方法如下:

800元以下免税。

800~4000元:扣税额为:(每次收入额-800元)×20%

4000元以上:扣税额为:[每次收入额×(1-20%)]×20%

     以下附件中有劳务费计税模板,只要在白色区域输入金额,黄色区域会自动计算出扣税数及实发数。表格中的的金额为现在常用发放金额。

     请各位老师在报销劳务费时将“计税模板”一式两份,粘贴在劳务费报销单后送交财务。感谢各位老师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