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涉税项目增值税税率的规定,我所横向项目涉及的增值税税率见下表:
半导体所发票税率明细表
发票开具内容 | 税率 |
加工费、材料费、设备费 | 13% |
期刊费、供暖费、房屋租赁费 | 9% |
版面费、会议费 | 6% |
测试费、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费等 | 3% |
技术开发/转让费(免税合同) | 免税 |
注:抵扣进项税额的核算账号不可开具3%税率的发票
现对横向开票项目中的税费缴纳进行以下说明:
1、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发票的票面金额是“价税分离”的,税率为A%,增值税计算方法为:增值税=对方单位付款金额÷(1+A%)×A%。
2、按照税务要求,在上缴增值税的同时,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对应的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该附加税费需课题承担。其计算方法如下: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额×7%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2%
以税率为13%的业务为例:
某课题负责人与某公司签订加工费合同金额为200,000.00元,我单位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价格176,991.15元,增值税额23,008.85元,价税合计200,000.00元),收到对方单位200,000.00元合同款,此业务需向税务局缴纳增值税23,008.85元,缴纳附加税费2,761.0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3008.85×7%=1610.62元;教育费附加税=23008.85×3%=690.26;地方教育费附加=23008.85×2%=460.18元)。
另外,为了适应预算会计核算方式及ARP管理费计提配置要求,从今年开始,管理费按到所经费收入的计提比例直接提取(横向经费 10%)。
特此说明。
财务资产处
202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