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中心通过网站发布通知,在北京买房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时须提供买房合同和网签密码等。通知如下:
经研究,即日起缴存职工在办理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的房屋(含商品房期房、商品房现房和存量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须提供本次提取所提交购房合同对应的房屋买方姓名、合同编号及网签密码(见附件1),并如实申报本次购房是否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提交对应情形的提取材料(见附件2)。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受委托银行将对购房行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2014年7月28日
附件下载:
1.附件:1.关于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增加网上核验等有关问题的函.PDF
2.附件:2.住房公枳金提取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