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手机号码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第八批)办理情况的通知 研究所各部门: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将正式上线,届时,缴存职工手机号码将成为必备信息项,没有提交手机号码的职工,不能开通网上业务,也不能办理掌上提取和账户查询。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简称资金中心)印发了《关于推广使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手机短信服务的通知》(国机房资〔2016〕12号),要求各缴存单位完成缴存职工手机号码采集提交工作。已采集的手机号码、个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资金中心将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研究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重要基础信息全量采集的原则,完成正常缴存职工手机号码的提交工作。 截止目前,我所未提交手机号码的职工名单见附表(《需要提交手机号码的职工名单》),请各部门财务助理(或相关责任人)将本部门相关人员的手机号码填入该名单中,于4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财务处,邮件发送地址:shidi@semi.ac.cn(注:不接收个人,要以部门、研究组或实验室为单位统一填报)。财务处将信息报送到委托银行,确保不影响缴存职工享受短信服务和网上业务。不能按时采集的,要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近期,接到建设银行通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一类账户,我所由单位集中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第八批),不能通过审批。今后如果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联系卡的职工,由本人到建设银行柜台办理。 联系人:石砥 电话:4042 财务资产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