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优化课题组绩效支出渠道,同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增强科研人员改革“获得感”,按照国家及中科院最新文件精神,研究所及时修订了《半导体所关于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 及分配管理办法》,允许稳定支持的科研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和先导专项)中直接经费的20%可用于提取绩效奖励。现对该文件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12日(周五)下班前回复王军 junwang@semi.ac.cn,感谢您的支持。
财务资产处
2021.11.10
半导体所关于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 及分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